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委托,定于2020年12 月 11 日 15 时在福州市省府路13号福建山水大酒店19楼会议室公开拍卖:永康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及其项下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原贷款债权本金及对应的利息、担保权利和代垫费用等)(下称“标的债权”),截至【2020】年【10】月【31】日,标的债权总额【75593.43】万元人民币。其中,本金余额人民币【40000】万元,利息(含罚息)人民币【35364.36】万元,代垫费用【229.07】万元。标的债权具体情况详见委托人提供的清单(可登录http://www.chamc.com.cn/网站查看),标的债权按拍卖当日的现状拍卖。
附件:拍卖标的债权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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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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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余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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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余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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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垫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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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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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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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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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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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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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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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6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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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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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9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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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永嘉世贸置业有限公司、无锡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李焱然、袁丽萍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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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康世贸中心”项目90195.17平方米在建工程(涉及酒店、酒店式公寓、办公及裙楼)
2、抵押物已被第三方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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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至2020年12月4日,标的债权已解押3824.16平方米公寓,并收取相应保证金。
本次拍卖标的债权所涉及的风险提示
1、拍卖标的债权清单中所列之债权金额仅为根据截至交易基准日止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竞买人实际接收的拍卖标的债权所涉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数,下同),委托方对此等金额误差、错误无须承担责任;委托方此次系按照拍卖标的债权的现状进行转让。
2、竞买人受让的拍卖标的债权,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在竞买人受让后以其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竞买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竞买人同意,委托方及拍卖人对所转让的标的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3、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债权项下资产存在瑕疵的风险。
4、委托方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5、在过渡期间,自交易基准日(不含)至债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之日(不含)间,委托方可能会根据第三方或竞买人的申请且在其提供了相应的对价的前提下,解除部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竞买人对此已知悉,且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6、债务人涉及的其他债权债务由债务人自行解决。
7、委托方已就拍卖标的债权已聘请律师,并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自交易基准日后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债权的交易对象为: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不能参加竞买的相关人员;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现行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竞买的其他主体。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12月10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10000万元整汇达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妥竞买登记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17时止
标的展示地点:本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511351、87534343
公司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9号衣锦华庭一期1座302
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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